把休假的选择还归打工人
每逢长假,都会面临调休,在期待的同时,也会经历一点小小的劳累。因为习惯的工作与生活节奏会被偶尔一次的调休给打断了。
这次五一前的调休还好,但节后会面临连续工作六天的情况。
以前刚工作那会,年轻精力好,也比较拼命,因为岗位的职责问题,每次月初必然加班,常年不知长假有多长,也不在乎有没有调休。
如今有了老婆孩子,就必须兼顾家庭,会多顾及自己能够用于生活的时间,所以对于如何休假比较关注,每年发布次年的节假日安排必定第一时间查看,然后会偶尔吐槽。
近几年,对于调休的讨论常常会在网络上发酵,引起打工人的关注。我也是其中之一。
看了一些讨论,对于调休这一安排,在不同的年龄层中、在不同的人群里,褒贬不一。
正面的看法是,这是一个特定年代为了满足当时人民群众需求的特定安排,曾经解决了法定假日分散,很多人春节等假期没有充足时间回家团圆的问题,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假日经济的发展,在目前而言也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安排,在没有寻到更好的政策之前,还是可以保留的。
也有很多人较为反对,呼吁改革。因为这样的安排人为增加了连续的工作日,在“5+2”、996等背景下,更让人苦不堪言;另外如何休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有不同的需求,强制将假期调至统一时间,并不能增加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安排空间。而且,人为的长假虽然某种意义上促成了假日经济,但长假出游更多只是人看人、人挤人,至少个人认为已经不是很合适的出行选择了。
所以,作为一个普通打工人,我以为最好的方式还是把休假的选择权还归打工人。
这里面有几层意思。
一是要保障双休制度的落实,哪怕无法确保每周双休,也需要有调休的权利。
二是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如果每个打工人都能保证有5-15天不等的年休假,何愁没有人去旅行,促进文旅行业的发展呢。此外,带薪休假制度也可以优化一下,工龄超过5年后每年增加1天,也是对辛勤劳作为国贡献的打工人的一点鼓励。
然后就是不必要再继续调休了。如果有需要,打工人都知道怎么休假能保障自己的生活,也知道怎么工作能获得更多的收入。
也没有太多必要实行什么每周2.5天的休息日,与其每周增加那0.5天的休息日,还不如把传统的节假日时间进行适当延长,比如春节,比如中秋。
这个时代,需要有更弹性的工作制度,来保障人们生活的获得感与幸福感,以此,增强人们的自信与创造力。
因此在最上层,不必要作强制性的调整规定,只需要保障最基础的权利并做好监督。剩下的,交给最广大、最富创造性的基层群众即可。